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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了完善学院人才选拔办法,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学院多种形 式选拔学生机制, 选择适合学院培养并热爱所学专业的优质生源, 提高人才培养 质量,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根据《湘教发〔2022〕54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 知》要求,结合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职教城智慧路 1 号。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 13942,省编代码为 4334。
5、通过毕业审核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铁路科技职业 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报名对象
符合湖南省 2023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 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 须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16 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 理补报名手续。 (以下将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简称“高考生”)。
(二) 报名条件
根据生源特征和报考专业,将考生分为 A、B、C、D、E、F 类专业组。
A 类专业组考生:湖南省 2023 年“高考生”。特别提醒:在校学习期间获“湖 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 生(以下简称“中职技能特长生”) 请选择 A 类报考。
B 类专业组:湖南省 2023 年“高考生”,志愿就读智能控制技术、数控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软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和新能源材料 应用技术专业。根据专业改革试点和现代学徒制相关要求, 该类专业组依据考生 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参见《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 技能测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C 类专业组(获奖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 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 中职在校生, 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 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 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不符此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要选报此类。
D 类专业组: 湖南省 2023 年“高考生”,男子足球、男子篮球、羽毛球(男 生)、羽毛球(女生)、男子武术、健美操(不限男女) 、跆拳道(不限男女) 等 7 个项目体育特长生。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高中(含中职)阶段参加了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相应
招生项目省级比赛前八名、市级比赛前三名。以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 原件为准。
注:国家一级运动员被录取可免三年学费。
E 类专业组: 湖南省 2023 年“高考生”,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播 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艺术特长生。具备至少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音乐类 (含声乐、器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且成绩在 180 分以上;书法类, 成绩在 220 分以上。
(2)高中(含中职) 阶段,参加省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 得省级前六名(含省级独唱、独奏和独舞比赛以下简称“三独”,三等奖以上); 或参加市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 获前三名(含市级“三独”比赛三 等奖以上)。以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为准;
(3)器乐:取得业余器乐十级,并持有证书。
F 类专业组: 湖南省 2023 年“高考生”中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确认的 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退役军人考生”),建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要选报此 类。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 1950 人, 招生专业 26 个。 其中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序 号 | 招 生 专 业 及 方 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1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106 | 3 | 7800 | |
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98 | 3 | 7800 | |
3 | 机电设备技术 | 40 | 3 | 4600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9 | 3 | 4600 | |
5 | 铁道车辆技术 | 86 | 3 | 7800 | |
6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88 | 3 | 7800 | |
7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00 | 3 | 4600 | |
8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80 | 3 | 5060 | |
9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调车方 | 165 | 3 | 5060 | |
10 | 铁路物流管理 | 45 | 3 | 3500 | |
11 | 铁道工程技术 | 84 | 3 | 5060 | |
12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44 | 3 | 4600 | |
13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45 | 3 | 4600 | |
14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45 | 3 | 5060 | |
15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32 | 3 | 5060 | |
16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42 | 3 | 5060 | |
17 | 铁道供电技术 | 40 | 3 | 7800 | |
18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45 | 3 | 5060 | |
1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 | 3 | 4600 | |
20 | 智能控制技术 | 80 | 3 | 4600 | |
21 | 数控技术 | 100 | 3 | 4600 | |
22 | 现代物流管理 | 80 | 3 | 3500 | |
23 | 软件技术 | 140 | 3 | 7800 | |
24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00 | 3 | 7800 | |
25 | 光伏工程技术 | 90 | 3 | 4600 | |
26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80 | 3 | 4600 | |
合 计 | 195 |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3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 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招 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A 类专业组招生专业
序 号 | 招 生专 业 及 方 向 | 备 注 |
1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
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
3 | 机电设备技术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5 | 铁道车辆技术 | |
6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
7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
8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
9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调车方向) | |
10 | 铁路物流管理 | |
11 | 铁道工程技术 | |
12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
13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
14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
15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
16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
17 | 铁道供电技术 | |
18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
1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A 类专业组各专业计划数为对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去 D 类、E 类和 F 类已录 取考生的专业数。
2、B 类专业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及 方 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1 | 智能控制技术 | 80 | 3 | 4600 | |
2 | 数控技术 | 100 | 3 | 4600 | |
3 | 现代物流管理 | 80 | 3 | 3500 | |
4 | 软件技术 | 140 | 3 | 7800 | |
5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00 | 3 | 7800 | |
6 | 光伏工程技术 | 90 | 3 | 4600 | |
7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80 | 3 | 4600 | |
合 计 | 670 |
3、C 类专业组(获奖免试直接录取)专业和计划数
符合免试直接录取条件的考生, 考生材料经我院收集、汇总和审核后, 予以 确认。录取专业可在单招 A 类专业组内选定获奖对口的专业,在统招录取前由我 院上报考生材料到省考试院办理免试录取手续,这些考生不占单招计划。
(二)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 生 A 类专业组相同,招生计划 46 人。其中
1、体育特长生(D 类专业组)招生项目和计划数
序号 | 特长类别及专业项 | 计划数 | 总计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
(年) | (元/年) | ||||||
1 | 体育 | 男子足球 | 8 | 23 | 3 | 按所选 | 在符合 |
男子篮球 | 6 | ||||||
羽毛球 | 2 | 费标准 | 业要求 | ||||
羽毛球 | 2 | ||||||
武术(男) | 2 | ||||||
健美操 | 2 | ||||||
跆拳道 | 1 |
2、艺术特长生(E 类专业组)招生项目和计划数:
序号 | 特长类别及专业项 | 计划数 | 总计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
(年) | 元/年) | ||||||
1 | 艺术类 | 音乐类 | 7 | 23 | 3 | 按所选 | 在符合 |
音乐类 | 4 | ||||||
舞蹈类 | 6 | ||||||
播音主 | 4 | ||||||
书法类 | 2 | ||||||
合计 | 23 |
(三) 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 生 A 类专业组相同,招生计划 20 人。
退役军人(F 类专业组)招生计划数
序号 | 项 目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年) | 元/年) | ||||
1 | 退役军人 | 20 | 3 | 按所选专业学 | 在符合招生专业要求 |
合计 | 20 |
(四) 专业要求
企业招聘时的专业(岗位) 要求如下, 建议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生特别慎重 报考:
1、所有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类) 专业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5.0,无高度 近视,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肥胖症。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企业招聘要求男生身高 175-185cm,女生身高 163-173cm,身体匀称协调, 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选报。
3、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调车方向)、 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要求男 生,身高不低于 170cm。
第四章 报名方式及专业志愿设置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招生网”进入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 生网, 打开“单独招生”栏目内“考生须知”中的“2023 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 点击其中的“开始报名”(链接到“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或直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 台”)(网址,输入考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 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和密码),统一在“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中填报志愿信 息。报名考生需按要求根据自己意愿选定专业组类,即从填报“专业组”信息栏 目中,选定组类别(即: A、B、C、D、E、F)中的一类(切记: 不可选错)。
2、报名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 28 日。
3、专业志愿设置:
A 类专业组设置 2 个直接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B 类专业组设置 2 个直接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C 类专业组只设置 1 个直接专业志愿。考生获奖类别应与所选报专业对口。 D 类、 E 类、 F 类专业组设置 1 个直接专业志愿。
4、资格证明材料提交:
A 类专业组中“ 中职技能特长生 ”、C 类、 D 类和 E 类专业组考生, 须在报名 结束前, 将相关证书(含证明材料) 扫描或拍照后, 压缩成一个文档(以“考生 号”+“姓名”命名)分别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D 类专业组考生证书发送邮箱联系人:贺老师;
E 类专业组考生证书发送邮箱:联系人:陈老师;
A 类专业组中“ 中职技能特长生 ”、C 类专业组考生获奖证书发送邮箱,联系人:刘老师。
确保所发邮件能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 24 时前收到,如未按时按要求发送 邮件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技能竞赛获奖考生资格未被认定, 后果由考生本人负 责。
F 类专业组考生需在 2 月 28 日前将《湖南省 2023 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 表(退役军人)》(原件) 交给我院招生办刘老师。 没有《湖南省 2023 年高职单 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的考生, 不要选报此类。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资格审查组对照公布的报名条件, 按考生选报的专业组类别, 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相应考 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我院单独招生考核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6、考试费: 按省物价局文件标准 80 元/人,缴纳方式采用微信自助方式(缴 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缴费时间 3 月 2 日至 3 月 5 日。未 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请于 3 月 9 日至 3 月 11 日 7:00 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单独招生” 栏目)。
第五章 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采取文化知识考试方式。除了 C 类和 F 类专业组考生外, 其余 考生都必须参与, 按照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 学力考生两个类别分别组织。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且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 “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不参与我院组织文化知识考试, 以湖南省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认定为我院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分值 300)。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报名信息中考试类型为“职高对口考试”的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 (含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高中毕业) 和同等学力考生(含报 名信息中考试类型不是“职高对口考试”的中职类考生)(以下将此类考生合并 简称“无学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文化知识考试科 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只能选考英语),三科共一份试卷,分值为 300 分(语 文 100、数学 100、外语 100),考试时间 90 分钟, 文化知识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或适应性) 测试由面试、 客观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技能测 试”)和专项(专业) 测试以及身体素质测试等非面试两部分组成,根据不同专 业组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具体如下:
(1)A 类和 B 类专业组: 这些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值 450)由“技 能测试”(分值 360)和“面试”(分值 90)组成。其中, 职业技能测试按照“应 届有学考成绩考生”、“无学考成绩考生”分别进行。测试内容和办法参见《文 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其中 A 类专业组中“中职技能特长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 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50 分) 、获得三等奖 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50 分)的 80%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奖考 生也可以选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含“技能测试”和“面试”),取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和免职业技能测试认定成绩中最高成绩为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
(3)D 类专业组:此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值 600)由专项(专业) 测试(分值 450)和身体素质测试(分值 150)组成。参加测试时请携带相关证 书原件,测试现场查验。测试办法参见《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体 育特长生招生测试办法》。
(4)E 类专业组:此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考生的专项(专业)测试 成绩(分值 600)。参加测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 测试现场查验。测试办法 参见《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测试办法》。
(5)F 类专业组: 此类考生为“退役军人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此类考 生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因此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值 450)由“技能测试”(分值 360)和“面试”(分值 90)组成。测试内容和办法 参见《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二) 时间安排
按照考生院校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录取。
1、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考试安排
考核时间 | 考核内容 | 考核时长 | 参加人员 |
3 月 1 1 日 | “技能测试” | 90分钟 | A类和B类专业组中“应届有学考 |
3 月 1 1 日 | 文化知识考试和 | 180分钟 | 1、A类和B类专业组中“无学考成 |
3 月 1 2 日 | “ 面 试 ” | 3-5分钟 | A类(不含“免技能测试”考生)、 |
3 月 1 2 日 | 专项(专业)测试 | D类专业组考生 | |
3 月 1 2 日 | 专项(专业)测试 | 15分钟左 | E类专业组考生 |
2、第二院校志愿考生考试安排
考核时间 | 考核内容 | 考核时长 | 参加人员 |
4 月 8 日 | “技能测试” | 90分钟 | A类和B类专业组中“应属有学考 |
4 月 8 日 | 文化知识考试和 | 180分钟 | 1、A类和B类专业组中“无学考成 |
4 月 9 日 | “ 面 试 ” | 3-5分钟 | A类(不含“免技能测试”)、B |
备注:1、D 、E 、F 类专业组只招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2、如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期间已完成单招计划, 则不举行第二院校
志愿考生的考试及录取;
3、考核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六章 成绩组成及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 按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 按专业组和生源类别, 分别择 优录取。录取专业组顺序为 D 类、 E 类和 F 类,最后是 B 类和 A 类。各专业组成 绩及录取规则如下:
1、D 类专业组
D 类考生我院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专项(专 业) 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组成(分值为 750)。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 ×0.5+专项(专业)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
不区分“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分项目按总成绩(如
总成绩相同的, 按专项(专业) 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 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如项目计 划未完成时, 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 空 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或未完成的计划,不再顺延,转入 A 类专业组使用。
2、E 类专业组
E 类考生我院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专项(专 业) 测试的成绩组成(分值为 750)。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0.5+专项(专 业)测试成绩。
不区分“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专项(专业) 测试 成绩低于 420 分,不予录取。分项目,按总成绩(如有总成绩相同, 按专项(专 业) 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 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分项目计划未完成时, 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 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 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或未完 成的计划,不再顺延, 转入 A 类专业组使用。
3、F 类专业组
F 类考生我院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技能测试”和“面试” 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 450)。
根据招生计划, 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 相同的, 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 预录取名单公布后,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如有放弃预录 取资格的考生, 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或未完成的计划, 不 再顺延, 转入 A 类专业组使用。
4、B 类专业组
B 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 值 750)。
“面试”成绩低于 30 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 “无学考成绩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因此依据此类各专业实 际参考人数中第一专业志愿的“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无学考成绩考生”的比 例分配该专业招生计划, 按照生源类别分别确定预录取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采 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 根据考生填报第一 专业志愿,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 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 绩依次排序) 确定预录取名单, 如专业志愿生源不足, 缺额计划留到第二阶段完 成; 第二阶段, 在第一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后, 按专业剩余计划 (含第一阶段放弃预录取考生空出计划),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确定第二阶 段预录取考生, 即从未预录取的考生中, 先按第一专业志愿预录, 若第一专业志 愿生源不足, 接着按第二专业志愿预录, 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 就从填有服 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预录, 直到各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第 2 阶段 有未完成计划,未完成计划用于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6、A 类专业组
A 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 值 750)。
“面试”成绩低于 30 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
“无学考成绩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因此按照 A 类实际参加 考试人数中“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的比例分配用于 A 类专业组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再按“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 考生”A 类计划总数的 1:1.5 比例分别划定对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最后依 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及以上考生的预录取名单。
确定预录取名单采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 段, 根据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 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如总成绩相同的, 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 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确定预录取名单, 如专业志愿生源不足, 缺 额计划留到第二阶段完成; 第二阶段, 在第一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预录取确认手 续后,按专业剩余计划(含第一阶段放弃预录取考生空出计划),依据专业志愿 优先原则, 确定第二阶段预录取考生, 即从未预录取的考生中, 先按第一专业志 愿预录, 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 接着按第二专业志愿预录, 若第二专业志愿 生源不足, 就从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预录, 直到各专业计划 录满为止。 如第 2 阶段有未完成计划,未完成计划用于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7、我校生源充足,且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先录取。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 取阶段就很可能完成计划。为此温馨提醒:为了增加被我院录取机会, 请考生第 一院校志愿填报我院。
8、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面试”、专项(专业)测 试、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舞弊考生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9、我院于 3 月下旬将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并报 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10、第二院校志愿考生须等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 若仍有部分专业 有剩余招生计划, 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 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 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 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 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A 类、 B 类)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 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录取通知书将于 8 月发放。
第七章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13856571402